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要求有哪些?
日期:2020-11-20 11:26:01 點擊:117次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條件是什么?除了填寫公司變更(重組)登記申請外,還有一些其他要求。鄭州注冊公司小編提供以下是詳細介紹:
(1) 股東將全部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的,可以不提交股東大會的決議和決定,但應當提交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付證明;
(2)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① 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書;
注: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明復印件。如有其他形式,請參閱《投資許可和風險提示通則》中“如何編制投資者(股東)資格文件”的詳細說明。
② 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付證明;
注:本市國有產權轉讓,需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涉及境外國有產權轉讓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可以按照國有產權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報送
特別提示:
①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 股東將其部分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辦理。
③ 公司應當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提交擬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的書面通知的,股東會的決議和決定不得提交
④ 人民法院依法對股權轉讓作出判決、裁定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不需要提交雙方股東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付證明,股東會的決議和決定(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
⑤ 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授權的同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授權的同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授權的同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股東名稱變更
(1)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變更證明;
(2) 股東名稱變更后新的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